在黑龙江省域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必须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
2023-08-16
港澳记者采访须持有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证或港澳记者采访证。香港和澳门记者在黑龙江省域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需征得被采访方同意,采访时应出示《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证》或《港澳记者采访证》,如对持证记者有疑问,可向当地港澳办咨询,请其协调查询。
台湾记者采访须持有台湾记者采访证。台湾记者在黑龙江省域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需征得被采访方同意,采访时应出示台湾记者采访证,如对持证记者有疑问,可向当地台办咨询,请其协调查询。
外国记者采访须持有常驻记者证或短期采访记者签证。外国记者在黑龙江省内域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需征得被采访方同意,采访时应出示外国常驻记者证或短期采访记者签证,如对持证记者有疑问,可向当地外办咨询,请其协调查询。
对于不能出示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各界有权拒绝接受采访,未取得或未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在黑龙江省域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由宣传、公安、外办、港澳办、台办等部门责令其停止新闻采访报道活动,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